成品支吊架布置的通用规定:
(1)成品支吊架应在管道的允许跨距内设置,并符合下列要求:
A、靠近设备;B、设在集中荷载附近;C、设在弯管和大直径三通式分支管附近;D、宜利用建筑物、构筑物的梁、柱等设置支吊架的生根构件;E、设在不妨碍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和检修的部位。
(2)管道的支承点在垂直方向无位移时可采用刚性支m架;有位移时应采用可变装配式支吊架。位移量人时应采用恒力装配式支吊架。
(3)水平敷设在支架上的有隔热层的管道应设置管托,当管道热胀景超过lOOmm时,应选用加长管托。
(4)除下列情况外,应采用焊接型的管托和管吊:
A、管内介质温度等于或高于400℃的碳素钢材质的管道;B、输送冷冻介质的管道;C、输送浓碱液的管道;D、合金钢材质的管道;E、生产中需要经常拆卸检修的管道;F、不易焊接施工的管道和不宜与管托、管吊直接焊接的管道。
5)允许管道有轴向位移,而对横向位移需要加以限制时,在下列情况应设置导向支架:
A、安全阀出口的高速放空管道和可能产生振动的两相流管道;B、横向位移过人可能影响邻近管道时,同定支架之问的距离过长,可能产生横向小稳定时;C、为防I卜法兰和活接头泄漏要求管道小宜有过人的横向位移时;D、“几”型补偿器两侧的管道上应设导1向支架,其位置距补偿器弯头宜为管道公称直径的40倍;E、导向支架一i宜设置在靠近弯头和支管的连接处。
(6)生根于建筑物、构筑物上的支im架,其生根点宜设在立柱或主梁等承重构架上,支架生根件焊在需整体热处理设设备上:时,应向设备专业提出所用垫板的条件。
(7)需要限制管道位移景时,应设置限位支架。
(8)高温管道、低温管道、振动管道和蒸汽管道支撑其他管道。
(9)直接与设备管口相J卡H接或靠近设备管口的公称直径等于或人于150mm的水,平安装阀门应考虑支撑。
(10)沿立设备布置的立管应设置承重支架和导向支架。立管支架问的人问距应符合的规定。承重支架应设置在靠近设备管U处,以减少管U受力。如果管道重量过人,一个支架承重有困难时,可增设可变弹簧承重支架。
(11)史吊架边缘。与管道焊缝的问距1不应小于50mm,。与需要热处理的管道焊缝的问距小应小于lOOmm。
(12):支吊架或管托必须与合金钢管道直接焊接时,其连接构件的材质应与管道材质相同。